跟我一起走路大概和跟我一起吃飯一樣,是一件非常無趣的事情。
因為我太過專注於行走以及食物,既忽視路上的風景、也忽視陪伴的人。
我走路除了家門鑰匙,什麽都不帶。如果家裏有人可以開門,那麽連鑰匙都不帶。紙巾什麽的更是完全不在攜帶範圍之內,擦鼻涕都直接用袖口。
我不注意路上的風景,隻注意是否安全(前路是否有滾石,是否有沒拴繩的大狗,等等)。
但我非常注意自己身體的肌肉運動,每邁出一步,都全身心地體會髂腰肌、臀肌、股直肌、脛骨前肌的觸動和拉扯,我甚至還能想像左臀深處那塊賊眉鼠眼的梨狀肌又如何在處心積慮地準備下一次的疼痛。
這麽一來,我就很容易一邊行走一邊入定。簡直像跳出自身之外,從空中俯視自己;又像闖進了自己的身體內部,看著各種肌肉像精密的齒輪一樣運轉著。我注視著自己膝關節和髖關節周圍的所有肌肉,小心刻意地運用它們、溫暖它們,以便保護膝關節和髖關節。
所以我經常在路上遇到認識的人卻視而不見,除非他帶著一隻沒拴繩的大狗。
走路,真是“觀自在”最好的練習機會。比跑步好,因為跑步太劇烈,需要分心來調勻呼吸。
瑜伽大概也差不多。但走路好在本身是世俗的、普通的、本能的、動物的、天天需要的,卻能因為自己的內觀,被拔高到一個哲學高度。
這就是我喜歡走路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