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多數據說破天也沒用。
俺也支持禁槍。
按理說。
俺村的公共場合幾乎很難拿到持槍證。
但是大屠殺哪一個不是發生在公共場合。
你倒是讓公共場合安全點呀。
不禁槍賊人容易拿到槍。
禁了賊人還是能拿到。
跟他可不管你公眾場合讓不讓持槍一個道理。
美國擁槍的曆史就跟美國的曆史一樣的長。
有過像現在這樣濫殺無辜的嗎?
今年到現在已經發生了400+起大屠殺(死四個人以上)的事了。
為什麽。
難道不是俺們的教育出了問題。
不是俺們的司法出了問題。
不是犯罪的成本太低引致的。
俺剛來美國那會。
偷竊是重罪。
現在950是輕罪(不要說沒罪了)。
法律還繼續配合。
輕罪連保釋金也免了。
抓放曹不要太明顯了。
連禁槍的公眾場合你都搞不定。
憑啥連俺保命的居家擁槍的權力都剝奪了。
憑啥讓俺成了板上任人宰割的魚肉。
先把對待疑犯的態度拿出來。
讓大夥有安全感。
比拿那些數據有用得多。
生活在需要自保的社會。
本就是種悲哀。
但是不得不為之。
也隻能勉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