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是用來解決對方性命的凶器,不是放家裏的玩具。
如果覺得自己有必要,具備能隨時心恨手辣並以先下手為強奪人性命的蠻狠心態或思想準備,那就有充分的理由用槍來武裝自己了。也就是身上時刻備有此類凶器,並懂得如何使用得法,也就是說至少有職業槍手的那種 20% 左右的能力吧。這是因為你要解決的對方,完全有可能也具備類似職業槍手素質;而自己尋常會麵對的罪犯,更有可能就是個職業槍手或慣於使槍的練家子。
好幾年前,文學城報道過亞特蘭大還是其它什麽地方的一個做生意華人悍婦,開槍驅趕幾個盜賊的故事並附有監控錄像視頻。畫麵上隻見悍婦略為貓腰雙手握著手槍,口中大吼什麽從內室衝將而來,接著就見悍婦朝著堆放貨物的客廳還是其它什麽的房間內放槍的樣子。此刻我們從視頻的聲音,聽見的就是胡亂的一陣槍聲。所幸盜賊沒有武裝,聞聽悍婦大吼,一哄而作鳥獸散。
悍婦見狀,更是惡從膽邊生,緊跟追至門邊並朝外,霹靂啪啦又是一陣亂槍。
事後據報道,有盜賊一名被擊中,隨後在醫院不治身亡。
悍婦看來是過去福建一帶的基幹民兵和當地解放軍一起,參加過圍剿蔣匪武裝派遣特務的戰鬥,能使槍,見識過你死我活的場景或經曆。所以一旦進入狀態,心恨手辣了。
毫無疑問,有人認為生活在美帝國,要有武器自衛。這沒問題,自由世界嘛。但家裏書桌抽屜裏頭放把槍算是什麽意思?
有人真要到你家幹掉你,那就是職業殺手上門來要你命的時候了。抽屜裏有發火箭彈都保護不了自己。君不見電影裏頭殺手受命解決什麽人,很多情節就是被解決對象剛略動身子伸手欲取抽屜還是其它什麽地方的槍的一瞬間,就被殺手一槍撂倒一刀刺中一掌擊昏一拳打暈,或一腳踢翻。
武裝自己,那就要武器時刻在身了。搞些這類殺人凶器放家裏或抽屜,幹嗎呢?
殺人凶器時刻在身,不僅在思想狀態上要有時刻取人性命的凶悍,更要能控製自己,不能隨意取人性命。要具備短時間內判斷自己所麵臨危險程度的能力,並決定是否要出槍幹掉對方。那都是一刹那的間隙啊。
同樣,對方也是這樣,也許更狠;知道你有槍,先發製人把你幹掉。因為對方是壞蛋,心理思想狀態上認為自己早死了。
和平年代的良民擁有殺人凶器所必須具備的心態,和職業戰士擁有武器的心態相比,也是大相徑庭的。
鼓吹用槍的朋友們,你們中有幾個具備了這種 20% 的職業槍手能力,或猶如壞蛋那種早死了的心理?
我過去剛到美帝不久的時候,年輕,也去槍店誑過。那個槍店後麵設有室內靶場。我當時看見一個嫋嫋婷婷的華人少婦背著人造革裹著的一把長槍,伴隨著一個文質彬彬的華人中年男士。當時外頭很少能見著華人,我很想和他們嗒訕但見男士距人於千裏之外回避接觸的臉色身形,我也隻好打消了念頭,走開了。
我還記得過去餐館打工時知道的一個經理,上海香港人;後來聽人說他用抽屜裏的手槍,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湯姆克魯斯在某部電影裏頭,二短一長的射擊及槍械練家子的身形動作。我過去工作中認識的一位職業槍手認為湯姆的這一係列動作,非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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