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中,俺老公從歐洲回來了,那陣規定出國一年以上可以免稅4大4小,但不準重樣,還可以打稅再買。
大件我家買了2個電視,2個冰箱,先峰音響,錄像機。小件買了吸塵器,還買啥記不住啦。
那陣大家工資都很低,一個彩電起步價就4000多元,得不吃不喝攢一年的錢才買得起。我們給公婆一彩電,給我媽一冰箱。
同去的有個媽媽親自去北京接兒子,兒子啥也沒給她。看我家買這麽多,發點感觸,說想拿稅款讓兒子幫買個彩電遭拒絕,買大件用外幣。
我公婆對兒子給他們買彩電高興是高興,但也沒覺得啥,兒子給買,應該的。直到同去的一老工程師有次去公婆家聊天,說到這次回來買大件的事,誇我老公孝順,2邊老人都買了,也講了同去別人家的情況,我公婆這才知道他兒子這麽好,這麽孝順,公公樂得和我說這事。
可惜,好景不長,沒幾年,我家就跌下富人榜,成沈陽墊底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