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回去幹的最大一個工程是收拾汗牛充棟的舊書。
所保留者最多十分之一,其餘的全部無情處理。
書有啥用,當柴燒都嫌燃得太快,一本書連一杯水都燒不熱。
話雖這麽說,作為一個名義上的偽文化人,把有字的書冊當垃圾扔掉終究不忍,於是認識了幾個賣舊書的平台,一個叫“多抓魚”,一個叫“愛讀客”。在線下單,快遞免費上門取書,寄到以後審核,審核合格後到賬。
但也賣不掉多少,因為很多書太舊,甚至連ISBN碼都沒有。而且平台審核書的標準比較嚴格,很多書不收,品相差的也拒收。他們是要把書拿回去重新賣的,我自己都不要的書,他們大多也看不上。
前後賣了五十本書,總共入賬六十來塊錢,平均一塊多一本。其中還包括我自己的一本譯作,有同樣的兩本,於是果斷舍棄一本。斷舍離就是要有這個狠勁,即使敝帚自珍,有兩把同樣的掃帚也要扔掉一把。第二把暫且留著,將來說不定也就扔掉了。
收書平台不要的,當廢紙賣給隔壁收廢品的大姐,六毛錢一斤。
很多書是因為我把扉頁上我父親龍飛鳳舞簽下的名字給剪了,算破損,舊書平台不接受,隻能當廢紙賣。但我寧願這樣也不願意我父親的名字流落陌生人手裏。話說,老爸,別人寫的書,你咋有這個在扉頁上簽名的愛好?
我父親還買過不少盜版書。比如二三十本陳青雲的不同武俠小說,一掃碼,全出來《射雕英雄傳》。現在也隻能當廢紙賣了。
保留下來的那十分之一,說不定下次回去也就處理掉了。人生無常,留東西就是負擔,不如換成幾個錢,吃穿用掉,不留痕跡。
六十多塊錢,正好夠買四斤小鯽魚,吃掉、拉掉、衝掉。了無痕跡,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