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他家這事兒處理的不妥當。父親過世是一碼事,做兒子的一分錢不出,很難看的,除非是

跟所有相關親戚說好放棄遺產,得到大家的同意。

隻是自己心裏決定,然後就在辦理喪事上一分不出,是挺奇怪的。

 

另一碼事就是遺產問題,也不是這個搞法,應該是合適的機會清清楚楚地分遺產的時候,再說放不放棄的事情。

 

現在所有的事情攪在一起,以心理活動為主,不說清楚,事件相關每個人的理解就不同,不鬧矛盾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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