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老板他在我這裏有這樣那樣的毛病/問題-:),但在我父母眼裏,他是非常好,幾乎“完美”的一個女婿:
1)首先,是他把我父母移民來美國,後來又專門去廣州美國領事館找總領事,使我弟弟在3次被拒簽後終於獲得簽證。弟弟來美國後一直與我們住在一起,住了5年,直到我們搬離灣區。
2)我父親移民來美國時已半身不遂,癱瘓多年,出門得坐輪椅。在美國我們每次出門,上車下車,都是他抱著我父親出輪椅進輪椅,在街上也是他推著走。。。有時到沒有輪椅access的地方,他就要麽抱著或背著我父親,要麽扛著我父親走。。在新加坡時,那裏很多景點及廁所是沒有輪椅通道的(當時是2000年, 不知現在有沒有了?),每次他背著我父親去公共廁所時,都能迎來路人的側目。。我開玩笑說:回頭率很高呀-:)
3)我們一大家子,隻有他一個人工作賺錢養家糊口,平時我們6口,父母來了8口, 弟弟來了9口。。在新加坡時,我們還雇了一個菲傭,整整10口人-:),每次出門去餐館吃飯,我興高采烈地與父母弟弟講涵江方言,他聽不懂,就在那裏邊吃邊照顧3個當時還小的孩子,讓我嘰嘰喳喳聊得盡興,然後大家吃飽喝足往外走,他去付賬。。沒有怨言。
4)他會陪我父母打麻將,雖然他一直看不懂萬字,也記不住是多少條多少餅,每次他都得數,累得慌,但他還是很愉悅很認真地陪我父母打。。
5)我父母90年代移民美國,他們拿了綠卡3年後決定放棄綠卡回國生活。06年父親去世後,老板一直叫我再申請我母親移民,說老人在國內沒人照顧。。可我母親不想,她在涵江一出門什麽都有,誰都認識,美國她寸步難行。我母親說自己兒子都沒想要再申請,女婿卻想了,而且提了好幾次。
6)回國,隻要有和我母親一起外出,他一定攙扶著我媽走,我媽挽著他的胳膊,走得特別踏實-:)爬山時, 基本是整個人靠在他身上的-:)
。。。。有空我找一下那些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