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中餐,被玩壞了。全美國的外賣店,菜譜千篇一律。
法拉盛,加州華人聚集的地方,中餐的水平,包括店麵環境服務,都停留在國內30年前小鎮的水平。
餐飲其實是一個族群文化的一部分。60-70年代,法國名廚Paul Bocuse瘋狂地在美國推廣法餐。
美國是個移民國家,都說是文化大熔爐。但是,這個“熔”也是有講究的。
隻有母國的實力強大,你的文化才能成為這個社會的主流,去融掉他人。所以,美國才會有基督教立國,我們在聖誕節放假,複活節尋蛋,鬼節披麻戴孝,等等等等。
當一個國家孱弱,這個國家的移民和文化,就很難得到文化認同,隻能被強勢的”主流文化“同化。
有些人在國內積極入黨,到了美國積極入教;在國內積極反美,到了美國積極反華,就是這個意思。總之,得給自己找一個歸宿。
所以,文化融合是雙向的,你如果不堅持自己的文化,認同就無從談起。
有些人到了國外,就向國內吹噓,”美國沒有人際關係“。那是你根本就沒有融入你的環境。一個局外人,當然沒有”人際關係“。美國的人際關係,一點都不比中國簡單。
扯回中餐的定位問題。當年李鴻章訪美,居然搞出一個“雜碎”,居然還在美國流行了。然後,就是《排華法案》,這個人類曆史上絕無僅有的唯一的以法律形式存在的種族歧視法案。要知道,連黑奴都沒有一個法案規定他們必須是奴隸。
華人的社會地位決定了中餐的地位。中餐在美國的地位不如日餐,遑論法餐。中餐的價格,甚至都比不上同檔次的印度餐。
所以,華人作為個體要在美國立足,自己要有能力是必須的。作為一個群體,隻有保持,宣傳,發揚中國文化,才能更好地立足這個社會。最後,一個強大的母國,也是你地位的保障。
二戰的時候,德裔美國人在美國本土搞支持納粹德國的宣傳,募捐,爆炸,破壞,沒事兒。但是,日本人卻被關了集中營。為啥?德國強大,不好惹。
我1991年出國,在歐洲美國都生活過。中國這30年巨大的發展,我們能親身感受到華裔作為個體地位的變化。隻有讓人畏懼,才能得到尊重,這是西方的邏輯。
融入美國社會的確切含義,是帶著你的華裔文化同歐洲移民和歐洲文化和平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