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多寫點。
半年前,我哥告訴我:我四叔家因車禍殘疾的堂弟計劃跟一個有缺陷的女孩結婚。我哥以“總要想辦法傳宗接代嗎”結束這個話題。我隻聽,沒有說一句回應。我內心是很不讚成這種極低生活質量下的生命加苦難的輪回。
但我以前在這個方麵是犯過錯誤的,所以現在最好閉口慎言。
我犯錯誤還是因為這個堂弟的車禍。約10年前,我堂弟被車撞的昏迷不醒。那車的司機,既沒有逃離(因為那是犯法的),也沒報案叫警察、救護車。明顯的那司機希望我堂弟等會死透了,他再叫警察,他賠死人比賠殘疾花錢少。事故在鬧市,很多人圍觀,也沒有圍觀群眾叫警察的,人心的冷漠。直到有個新的圍觀群眾加入,那個圍觀者認識我堂弟,也沒報警,但馬上通知了我堂弟的姐姐。我堂妹馬上報警,被送入醫院急救。據說到醫院時,眼睛已經翻白,幾乎死透了。
我被堂妹聯係,是那個堂弟接近植物人、在急救室四天後了。堂妹簡單講了背景,說:醫生告訴她美國有種藥可以幫助。我知道即使這個藥真有用,沒處方我在美國也買不到。但好歹總得先打聽一下。我先請教了我對門鄰居在我們附近做醫學院教授的(非行醫),他說:就在我們這個街有個中國人在另一個醫學院做神經、腦醫學研究的。我馬上登門請教那個中國人醫學教授。請教後發現:首先藥的事,信息不夠不確定到底哪個藥,確認這種藥沒處方誰也買不到,另外他說這種昏迷48小時內沒有知覺,即使活下來也是植物人。
就此,我自以為聰明的認為:我堂弟是生不如死了。我四叔一家是農村的,而且其妻子先跟人跑後、離婚了。堂妹也隻是個剛工作不久的小學老師。我在回我堂妹的電話是就:明裏暗裏建議他們放棄治療。
然後,也許天可憐見,堂弟在昏迷七八天後,開始有知覺,會流淚、一個手指會動。幾年後基本恢複,除了腳有些瘸。智力上應該有些損傷,但現在至少是可以正常思考,比如他開過網店一般的算賬、發貨、回複客戶是沒問題的。後來,再受社會打擊:跟那司機打官司求賠償,被無良律師(那個律師還是我中學同學)害了,幾無賠償、人家宣告破產了;再受社會關愛,他原來單位,在求情後,恢複了他的職位, 盡管他在能力上已經不太勝任。
經過這波,我隻能認為:生命在神,不要自以為聰明否定他人的生命。
現在是他的下一代了,我還是閉口慎言吧。苦難也罷,他們自己去渡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