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而複得
昨晚,我家附近的河岸邊舉辦煙火大會,領導和女兒前去觀看。由於疫情,這裏的煙火大會已三年未舉辦了,為此,這次觀看者很多,男女老少,熙熙攘攘。
在觀看中,女兒將帶去攝影的一個照相機不慎遺失,當時在現場周圍尋找了一番,但由於場地較大,天黑人多,無法找到。
這是一台女兒心愛的佳能G7X相機,就這樣遺失女兒很沮喪。
最後,女兒向煙火大會現場維持秩序的工作人員說了此事,工作人員說,煙火大會結束後,我們就安排尋找,如果我們找到或有觀眾撿到上繳我處,我們就會繳到附近的交番(派出所)或警察署,明天你可去那裏打聽一下。
今天午飯後,領導和女兒先驅車去了家附近的派出所,派出所裏的警察說,我們這裏現未收到你所說的物品,你是否可去市警察署詢問一下。
領導和女兒馬上就去了不遠處的市警察署,進了警察署,說完事由後,一警察馬上就說我們已收到昨晚煙火大會處送交來的一些遺失物品,你們等一下,我去拿物品,當警察拿來物品後,女兒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相機,高興極了。
女兒對警察說要這位感謝拾金不昧者,警察說這是煙火大會舉辦單位送來的,沒留下具體個人信息,你以後外出時,要多留意自己的物品即可
回家後,女兒說了上述之事,我說這拾金不昧者真是好人啊,女兒說,是啊,我從心裏感謝他。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