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快活,也同時還是讓人難過的。
沒有長衫坐下喝酒點菜的本錢,又沒有短衫站著喝酒的勇氣。最終,還是被人打出去了。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櫃裏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麽這樣憑空汙人清白……”“什麽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麽?”...引得眾人都哄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如果不是賺流量和眼球,就收手停口吧。日子是自己的。
隻此一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