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歡呼的是。
大法官對憲法的守護。
不管俺喜不喜歡這個判決結果都好。
大法官隻是說這事合不合法有沒違憲。
違憲的事就得糾正。
如果你覺得憲法不合時宜。
可以推動修憲。
美國憲法也不是沒有被修過的先例。
而且也確實需要與時並進。
但是沒修完之前。
必須繼續遵守。
具體到為啥俺讚成廢膚色。
是因為膚色的照顧是源於七八十年前。
各族裔在社會資源社會地位的享用的巨大差距。
根據膚色來給予少數族裔某些優惠來彌補這方麵的差距造成的影響。
時至今日。
社會資源對少數族裔還有明顯的差距嗎?
俺覺得沒有。
各族裔是平等的。
所以造成生活上的差異。
並不是政策或者法律的原因。
曆史的原因也已經遠去。
如果俺們期待在生活上工作上政治上跟別的族裔平等。
需要的是自己的努力。
而不是繼續借用膚色的幫助。
華裔在學業和工作。
都有很傑出的表現。
依賴自身的實力。
不論在學校或者職場。
都有足夠的競爭力。
實在不需要擔心什麽。
在澳洲。
沒有這麽多的平權法案。
隻有多元文化。
確實在那裏。
華裔或者亞裔占據了很多白領的職位。
包括醫師會計師等等。
他們非常有競爭力。
並不懼怕跟其他族裔的競爭。
並且勝出。
所以華裔需要的。
是一個公平多元的環境。
並不是膚色的保證。
競爭才有進步。
今天的判決。
是鼓勵競爭。
該是拋棄靠膚色躺贏的時候了。
在一個各族裔同享社會資源時。
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無論對哪個族群。
都是好的。
不隻是華裔。
黑人亦然。
關鍵是需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