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樣你去労働局、労働基準署告公司,告パワハラ,利用合法合理手段反駁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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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日持久,況且人微言輕,沒用的。就算最後勝出,也不知過了多少年,花了多少錢了
-平常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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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2023 postreply
22: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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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懂,日本這個告是不花一分錢的,而且這個是站在被雇傭者一邊的
-za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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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2023 postreply
22: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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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日本和美國的法律係統差別有多大。反正在美國那是衙門朝南開,有理沒錢別進來
-平常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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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2023 postreply
22: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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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解聘人很難的,和美國完全不同。這個六甲山翁也說過。不合理的解聘公司要付出代價的
-za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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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2023 postreply
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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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職,公司多給一個月工資,也是按公司的都合31條走的
-夏荷仲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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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2023 postreply
23: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