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2015年的事了,腳上一個開始是綠豆大小的小紅點,經過一年多的時間,長到了有黃豆大小,而且有時有觸痛,雖然位置在腳心上麵一些,不影響走路,但還是覺得慎重為好,於是就去看了皮膚科醫生。
第一次去的時候,是取了一個樣品,告訴我醫生收到結果後會聯係我,然後什麽藥也沒開就讓我回去了。
過了幾天,醫生打電話來,告訴我的是皮癌,需要手術切除,於是定下了兩周之後,由另一個醫生給我進行手術。
兩周的時間對於安排後事實在是太緊了,連寫遺囑的思路還都沒成型,時間就過去了,好在得了癌症也不是幾天內就去世的,我想作過手術後再考慮遺囑的事也還來得及,所以就沒怎麽想身後的那些事,那些天依然是該上班就上班,該打球就打球。
手術那天,自己來到醫院,主刀醫生是一個俄羅斯裔移民裔的第二代,高大帥氣,而且非常友善。我這個手術是局部麻醉,我躺在床上,他坐我腳下,一邊手術一邊聊天,從工作聊到家庭,從學校聊到愛好,不知不覺就完成了手術。結束的時候,醫生告訴我,還要再取個樣作測試,看看癌細胞徹底清除了沒有,這個檢測是既時的,我主要躺在床上等著既可。
又過了大約20分鍾,結果出來了,還有一小塊地方清除的不幹淨,於是又重複剛才的過程,打麻藥,括除,取樣,測試,第二次的結果是完全陰性了,於是包紮好患處,和醫生握手道別,整個過程大約兩個多小時。
手術後傷口恢複得很快,第二天就回去上班了,不過打球是過了幾個星期後才又開始的
結論是:對於癌症的檢驗結果,應該不是當時就能作出的,還是要經過Lab 的檢測,報告給醫生看過,由醫生通知病人。
後記:8年過去了我的癌症後來既沒有轉移也沒有複發,所以後來把作遺囑的事也忘得一幹二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