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覺得它拍的有多好,但是它非常寫實,簡直就是白描一樣,把當時的社會給觀眾平鋪直敘。我一直想推薦,可是又不想。同學們知道我是五毛,本來對針對中國的陰陽怪氣就不喜歡,我其實更不喜歡的是好多整體陰陽怪氣的同學,實際對中國的社會和現實全無認識,也說不到實質上,就是看個社會花邊然後發幾句牢騷。我現在也不愛和這樣的較真。
透析的故事是這樣的。倪大紅飾演一個法官,正在主審一個盜竊案。嫌犯偷了兩輛桑塔納。在審理期間,最高院有了司法解釋,對盜竊數額多少可以適用死刑有了新規定。倪大紅這個案件,正好和新法生效時間重疊了。如果按以前的法律,盜竊犯可以判死刑,如果按新的法律,就不應該判死刑。這個就是故事的主線。然後有兩個主要矛盾,使這個事情變得更複雜。一個就是倪大紅演的這個法官的女兒,不久之前車禍中死亡了。而肇事的,就是開著盜竊來的車輛 (不是他主審案件的嫌疑人),這個給這個法官帶來情感上的衝突。 另一個是當地有名的企業家,身體不好了,等著做器官移植。他的律師連哄帶騙地哄著嫌犯和家屬在合同上簽了字。同時,他還允諾向法院做捐贈。萬事俱備,就等死刑了。 但是倪大紅思想鬥爭了半天,終於在刑場上叫停了死刑執行。雖然他回去被院長嚴厲地批評,告訴他在執行時叫停是審判中很嚴重的事故,作為主審他要接受處理。但是那天他下班回家,露出了女兒死去以後久違了的笑容。電影就此結束了。
當然這是一個典型的情理法衝突的一個故事。但是這個故事反映的中國當時社會的一個現實,就是法律不要求回避利益和法律之間的衝突。一個企業家,可以通過物質利益的交換而影響法律的適用和執行,而且這一切,都是可以光明正大的進行,沒有人,包括法院,對此有任何的異議。這樣的故事,甚至可以拍成電影,作為讚揚法院法官的文藝作品透過審查,這說明什麽?說明這是當時中國很普遍的社會想象。想想看,這是多麽可怕的事情啊!這就是從江澤民開始一直延續到到習上台之前,中國的社會。還有人為這樣的社會管理歌功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