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我真是完全沒有繼承中華傳統的一些文化,totally missed it. 不過我跟國內90後想法倒是很一致。“兒孫自有兒孫福,沒有兒孫我享福”。“孩子享福的時間還長著呢。而我就不同了,我得抓緊時間享福”。你們不理解我沒有留錢給孩子的執念。我也不理解你們這種“一定要給孩子留錢”的執念。有剩餘的就留唄,沒有剩的就不留唄,為什麽好像無論怎樣斬釘截鐵也要留這麽執著為那般啊?先表明我不想說服誰哈,就是想說我想說的話,有話就說而已。
1。誰賺的錢誰有權利花,這天經地義吧?父母賺的錢,父母優先花,花不完的留給後代。錢又不是孩子賺的,為什麽要優先留給孩子,而不是優先保障自己?孩子未成年時,父母吃肉孩子跟著吃肉,父母喝湯孩子跟著喝湯。父母給孩子提供教育和發展的機會。孩子成人後,父母可以雪中送碳,可以送點不影響自己生活質量的小錢。如果影響自己生活質量,那就不給好了。孩子如果技不如人,賺不到大錢,少賺點就過少的生活好了,這很公平沒毛病啊。我們追求獨立,以獨立為榮,不也是不指望父母的錢,自己能賺多少就過多少的生活嗎?
2。如果認為父母無論如何都要優先保障留遺產給孩子,那麽潛意識裏是不是覺得自己父母公婆也有同等責任?會不會聽說他們大手大腳花錢就心如刀絞?如果父輩窮沒指望,那就另說了。記得十幾年前,有個ID來說在國內的見聞,說有個女人很奇葩,大罵自己公婆出門旅遊,說亂花錢,那是花的他們準備繼承的錢啊。更奇葩的是,居然有好幾個女ID出來罵她,支持那個國內女人的想法。我不記得是買買提還是這裏了。
3。夫妻一場,且不論感情好壞,就是室友一場,共同創造財富,共同養娃,出於公平合作原則,也該共同分享財富啊。信不過老公會養娃,不如一生絕症就離婚,保證自己一半財富妥妥地留給孩子,孩子留給政府機構去養育。否則不離的話,自己那一半沒保障能全部留給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