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工作買房不到2年,新近搬到女友家住了,問我他要不要付房租給女友? 女友(國人)的房子比他的房子大並好,人往上走. LOL
他工作時間也不長,付房貸,單身時每月能餘下1千來刀,存款有限,有女友後就月光族。如果付女友房租,他就很窮,沒錢和女友浪漫了。他問我要不要出租他的房子(大約租$3000刀多點)?
出租他的房子,現在是好時候(有些別的原因,要不就等7月後再考慮),我的顧慮:1)關係還不穩,萬一不好沒地方住;2)剛搬女友家不久,就出租自己房子,給女友感覺是不是不好? 3)房子裏家具都是買房時買的,存儲真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