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婚姻也如此,多數情況人們還是願意與本族人交往,文學城為啥興旺就很說明問題。
對第一代來說,外嫁外娶的比例少,所以經常受到歧視,當然也有羨慕嫉妒恨的。
對第二代來說,由於成長環境不同至少不會有一代對異族抵觸的心理。即使想找同族的,可問題是作為少數民族,能碰上同族對眼的機會少之又少,因而外嫁外娶的比例比一代高很多。慢慢的,也就沒啥歧視了。
換回到人以群分的話題,其實二代交往的也是亞裔混血偏多,說到底多數人還是被歧視,至少是隱性的。
兒孫自有兒孫福,不管你願意還是不願意,外嫁外娶是二代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