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偶爾看到農博撤僑。
想起了俺家對閨女的理財態度。
都說女兒是父親的前世情人。
那她肯定是她媽的跨世情敵了。
一直一來。
閨女要什麽東西。
問媽媽是預算砍一半。
問俺就預算加一倍。
閨女她媽總說俺。
把女兒寵壞了。
沒辦法。
就那麽一個閨女。
不寵她還寵誰呢。
畢業了。
媽媽隻要有金錢瓜葛。
就要閨女自己出她那一份。
俺經常看不過眼。
就說表那麽計較了。
沒幾個錢。
媽媽有她的道理。
她比俺們有錢。
該是時候教育她孝順父母了。
負起當女兒的責任。
哎。
家裏真不是講理的地方。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俺其實想說。
閨女自己一人單身在外。
多一個子榜身。
就多一分安全感。
閨女雖然比俺們有錢。
但是她要走的路也比俺們要長很多。
不過沒有經濟大權的人。
話說了也是白說。
到嘴的話。
硬生生吞回肚子裏。
心想。
以後有機會就多賺點私房錢。
好接濟閨女。
沒有需要也可以讓她開心一下。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