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前,我ex的原老板(已退休)說請我幫忙,說服我ex啥的,要在2月14日請我吃飯,我也沒想就答應了,畢竟是以前的老朋友了。臨近,我才發現,是情人節啊?還是在塞納河的船上,我就說是情人節,不太合適吧?他說對於他和他女朋友來說每天都是情人節,,,噢,我也沒話可說了。
剛才,又一個朋友說14日來巴黎,見麵談事,(是真事),我想起那個兩年前的梗了,就說情人節您應該在家裏陪夫人吧?人家沒理我,我知道他超愛他老婆的,後來我一想,人家沒說14日晚餐啊,就是白天工作啊,我這個大腦,簡直是太笨了。讓人家背黑鍋。自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