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簽明明有效,不明白為啥非要摸著過河,非要往“勞民傷財”改進。說是疫情不穩定,但國門大開往出放人,說給華裔方便

但有效的簽證就是不讓用。萬一國內親人有事,拿著有效簽證可以48小時內到身邊,現在呢?我從上網填表開始到寄出到現在兩周,也還沒有見到簽證。家裏真要有啥緊急時,全耽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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