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香港本可以用現有法律移交逃犯, 請進內看香港政府網頁,政府是知道的.

https://www.sb.gov.hk/chi/press/articles_2019_02_28.htm

單一個案移交隻是過渡性以填補製度法律漏洞的特別安排,不適用於有長期協議的地方,長期協議仍然是主要和主體的移交逃犯安排。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