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罪犯得先通過香港法院吧,這程序不是秘密的,得麵對媒體

如果有問題那時候再動員幾百萬示威還不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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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麵對法院, 修例成功了,就變成先由特首決定送不送, 法院隻看提交的表麵證供(大陸方). -中年兔子- 給 中年兔子 發送悄悄話 中年兔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4/2019 postreply 20:47:29

你讀過草案? -wxcfan123- 給 wxcfan123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24/2019 postreply 21:53:55

顯然沒有。謠言就是這麽傳播開的。 -changzhi- 給 changzhi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24/2019 postreply 22:01:39

我當然看過. 給你立法會文件, 你也看看吧. -中年兔子- 給 中年兔子 發送悄悄話 中年兔子 的博客首頁 (194 bytes) () 06/24/2019 postreply 22: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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