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裁判法院會審理案件,如法官認為表麵證據足夠及沒有政治因素,就會發出拘押令。
不好意思 我看到的是不全嗎?我看到的是都要經過司法部門 沒有可以直接帶人走的條款
所有跟帖:
• 你再看看程序的細節,魔鬼都在細節裏:在這項修正案裏,行政長官的權利高於司法程序,這才是問題的症結所在。 -祖母綠珠兒- ♀ (0 bytes) () 06/23/2019 postreply 07:33:57
• 根本胡說!哪句話說行政長官的權利高於司法?是行政長官先把關,同意後再送交法庭。是一個篩選減少的過程。 -想要鍛煉- ♀ (0 bytes) () 06/23/2019 postreply 08:03:59
• 在哪裏?很抱歉 我沒有看到 如果方便可以把官方網站裏麵這個條文截圖嗎? -happyheart99- ♀ (0 bytes) () 06/23/2019 postreply 08:31:07
• 不用看這個。我這裏給出了港府官網上的講解。她根本就在轉播謠言。 -想要鍛煉- ♀ (287 bytes) () 06/23/2019 postreply 07: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