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裁判法院會審理案件,如法官認為表麵證據足夠及沒有政治因素,就會發出拘押令。
不好意思 我看到的是不全嗎?我看到的是都要經過司法部門 沒有可以直接帶人走的條款
所有跟帖:
•
你再看看程序的細節,魔鬼都在細節裏:在這項修正案裏,行政長官的權利高於司法程序,這才是問題的症結所在。
-祖母綠珠兒-
♀
(0 bytes)
()
06/23/2019 postreply
07:33:57
•
根本胡說!哪句話說行政長官的權利高於司法?是行政長官先把關,同意後再送交法庭。是一個篩選減少的過程。
-想要鍛煉-
♀
(0 bytes)
()
06/23/2019 postreply
08:03:59
•
在哪裏?很抱歉 我沒有看到 如果方便可以把官方網站裏麵這個條文截圖嗎?
-happyheart99-
♀
(0 bytes)
()
06/23/2019 postreply
08:31:07
•
不用看這個。我這裏給出了港府官網上的講解。她根本就在轉播謠言。
-想要鍛煉-
♀
(287 bytes)
()
06/23/2019 postreply
07: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