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又名黑火藥,是一種早期的炸藥,直到17世紀中葉都是唯一的化學爆炸物。火藥一般由硫磺、木炭和硝石(硝酸鉀)混合而成,其木炭是作為燃料,而硫磺和硝石作為氧化劑。[1]由於火藥的燃燒特性和能大量產生氣體和熱量,火藥被廣泛用作槍械中的發射藥和煙火中的煙火藥。
學術界一般認為火藥發明於7世紀的中國,是中國術士為煉製長生不老藥而得到的副產品。[2]早在唐代的《太上聖祖金丹秘訣》裏,就有了早期火藥配方的書麵記載。[3][4]火藥的發現導致了煙花的發明和早期火藥武器在中國出現。隨後火藥武器也陸續在阿拉伯、歐洲和印度出現。一般認為歐洲的火藥技術是由阿拉伯人傳播過去的。[5]西方最早的有關火藥的書麵記錄是由英國哲學家羅吉爾·培根於13世紀記錄。[6]
黑火藥被歸類於低爆炸性炸藥,因為其較低的分解率導致了低爆炸威力。
現在雖然已經被無煙火藥等低速的發射藥及三硝基甲苯等高爆炸力炸藥取代,但是現在還有生產以作為導爆的火工品用,另一方麵煙火、鞭炮、模型火箭以及仿古滑膛槍的發射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