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pp.gov.cn/zdgz/201904/t20190409_414128.shtml
試問:這到底是要掃黑除惡呢?還是懲善揚惡呢?
舉報難道有善意?舉報領導貪腐怎麽證明是“善意”的?在網上揭露領導貪腐黑幕是否屬於“揭發隱私”?!造成領導所謂的“名譽受損”是否屬於所謂“形成非法影響”?!請問王林清、崔永元仗義實名揭露周強惡行是不是屬於“惡意舉報”、“誣告陷害”?!
難不成為民請命也是“軟暴力”了?!一個所謂的“認罪視頻”就能堵住天下百姓的悠悠之口了嗎?!照此邏輯,是不是自習近平以下的中共高官都是“老虎屁股摸不得”了?!黨內“妄議”不得、普通老百姓更加“惡意舉報”、“軟暴力”不得了嗎?!
這是嚴重侵犯中國民眾言論自由的非法措施!
打倒變本加厲地殘民以逞的獨夫民賊習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