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那些記錄著國家領導人活動的日記有許多國家機密。 李銳不應該享受國家領導人的喪葬待遇。他應該被開除出黨,依法處理。他的做法也威脅到中國安全。 而交貨者,李南央也應該依法處理。
李銳通過其女兒將其83 年日記交給斯坦福大學的研究所確實違反黨紀國法。他是國家的叛徒。
所有跟帖:
• 此人修養不好也罷了。如此背判國家的行為,中國高層為何如此寬容? -窗外細雨- ♀ (0 bytes) () 03/01/2019 postreply 04:41:04
• 這已經是公開的事情,黨還給李銳送花圈,還給他蓋黨旗,你是想說中共瞎了眼,不辨別國家的叛徒。習包子沒急,你著急了! -ThisMyWords- ♂ (59 bytes) () 03/01/2019 postreply 07:02:28
• 日記應該是私人物件吧? -看戲人- ♀ (0 bytes) () 03/01/2019 postreply 10:53:27
• 確信,你的日記是私人物品,他的未必。記錄一個內部會議,就不是私人的,美國更嚴格。 -笑薇.- ♀ (0 bytes) () 03/01/2019 postreply 20:22:01
• 按照老毛時代,你還投敵叛國呢!共產黨那點臭事算什麽國家機密! 都是見不得人的事罷了! -Gmailwang- ♂ (0 bytes) () 03/02/2019 postreply 05: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