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福建福安原市長林小楠案檢察人員違紀辦案?檢方回應

本帖於 2019-02-21 16:09:2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tz2000 編輯

有空又搜了一下事情發展,檢察院已經回應,錄音全是真的,但是案子看來還是很難翻。

之前的文章鏈接在這裏,國內網易上的文章鏈接已經被刪了

 

真相| 福建寧德反貪局陷害市長,被錄音致全部下台

http://bbs.wenxuecity.com/mychina/985430.html

 

https://news.163.com/19/0131/15/E6S0PJIQ0001899N.html

 

福建福安原市長林小楠案檢察人員違紀辦案?檢方回應

(原標題:福建寧德市檢察院就“福安市原市長林小楠案件”回應社會關注)

2019-01-31 15:19:11 來源: 東南網(福州)

福建一市長受賄案檢察人員違規被錄音?檢察院回應寧德市人民檢察院就“林小楠案件”接受東南網記者采訪。東南網記者 黃振禹 攝

1月31日,寧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李建平,寧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市紀委駐檢察院紀檢組長何國輝,寧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劉春接受東南網專訪,就近期網絡上反映的林小楠受賄案進行回應。

東南網記者:我們關注到近期網絡上反映林小楠案件的輿論,想了解一下具體情況。

寧德市檢察院:謝謝你們對檢察工作的關注、關心,我們也注意到網絡上的這些情況,考慮到案件正在審理階段,一般是不宜對正在辦理的案件發表評論,以免影響、幹擾司法裁判。鑒於網絡反映的情況不夠全麵、不夠準確、不夠客觀,所以有必要向社會公眾澄清一些基本事實。我們力爭在不影響案件繼續審理的前提下,通過你們回應一些媒體和輿論關注的問題。

東南網記者:請介紹一下林小楠案件的基本情況。

寧德市檢察院:該案是由寧德市紀委於2016年9月6日以林小楠涉嫌嚴重違紀予以黨紀立案“兩規”調查,於12月4日以林小楠涉嫌犯罪移送我院依法處理。我院於當日立案偵查,於2017年6月5日對被告人林小楠涉嫌受賄一案提起公訴。經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認定被告人林小楠在2010年至2016年上半年擔任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市長、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用地申請、征地拆遷、資金補助、工程款撥付、協調銀行貸款、免除稅收處罰款、房地產項目竣工驗收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多次非法收受福安市金宏運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業以及範子明等個人賄送的錢款,共計人民幣733萬元。2018年11月13日,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林小楠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林小楠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目前案件在二審審理中。

關於被告人林小楠是否構成犯罪,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我們在起訴書和出庭意見中都有闡述,一審判決書也有詳細體現,這裏不再重複。一審法院已依法將判決書等法律文書送達被告人和辯護人,我們也收到一審判決書,可以供你們參閱。(一審判決書詳見文後圖片)

東南網記者:網上關於個別檢察人員違紀違規辦案的問題,請具體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寧德市檢察院:網上反映個別檢察人員違紀違規辦案被錄音的情況是有的。辯護人於2017年7月25日庭前會議上向法庭提交了非法證據排除申請,其中包括我院部分偵查人員與被告人林小楠弟弟林小華手機通話、取證過程的錄音。我們得知情況後,立即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經調查,陸寧福、吳成鈿、吳旭鈴、劉經斌等四人根據林小楠關於贓款由林小華保管的供述內容,在向林小華調查贓款去向的取證過程中確實存在違紀違規情形:1.違反政治紀律。陸寧福等人辦案期間與當事人、特定對象接觸時,信口開河、妄議亂論,喪失了原則立場,突破了紀律底線。2.違反廉潔紀律。在赴廈門調查取證期間,陸寧福等人違規接受林小華主動提供的多次吃請、車輛接送等,陸寧福還收受了兩盒馬頭岩肉桂、一罐寧夏黑枸杞、四個玻璃水杯。3.違反辦案紀律。陸寧福等人發現林小華提供的實物、票據憑證等細節,與其前期交代不能自圓其說的情況下,多次與林小華交流商討,調整贓款去向,並依此製作詢問筆錄。4.違反工作紀律。陸寧福等人在承擔司法辦案任務期間違規飲酒。

對此,我們立即啟動了追查機製,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作出黨政紀處分決定:給予陸寧福撤職處分,按程序免除檢察員職務,退出違紀所得和相關違紀消費的費用,責令辭職並開除黨籍處分;給予吳成鈿撤職處分,按程序免除助理檢察員職務,退出相關違紀消費的費用,責令辭職;給予吳旭鈴撤職處分,按程序免除檢察員職務,退出相關違紀消費的費用,調離辦案部門並開除黨籍處分;給予劉經斌黨政紀警告處分,退出相關違紀消費的費用,調離辦案部門;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反貪局原局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事後,我院就陸寧福等人違紀違規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向林小華及其胞姐林小娟進行了告知。

檢察機關對檢察人員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絕不袒護。福建省人民檢察院責令我院嚴肅整頓、舉一反三、吸取教訓、規範司法。同時,省檢察院將陸寧福等人違紀違規辦案行為進行通報,並引以為戒,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專項紀律教育活動。我院自2017年9月開始,在全市檢察機關部署開展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活動,堅決杜絕各種違紀違規辦案,確保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東南網記者:個別檢察人員違紀違規行為是否會影響案件的公正辦理,請談談這方麵的情況。

寧德市檢察院:檢察人員在辦案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的確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司法公正。為此,在核實陸寧福等人違紀違規行為後,我們立即更換辦案人員,對案件重新審核和補證。同時,撤回了陸寧福等四人在調查贓款去向過程中違紀違規辦案所取得的證據,確保現有證據的合法性和真實性。我院吸取教訓,在繼續辦理本案過程中,本著依法公正立場,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冤枉好人,也不會因為個別檢察人員違紀違規而放棄職責、放縱犯罪。在更換承辦人員重新調查取證中,10名證人對行賄事實均予以確認並詳細證實行賄細節,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693萬元,詢問地點和過程依法規範並全程同步錄音錄像;2名行賄人翻證,涉案金額人民幣20萬元,經全案審查,翻證理由不能成立;1名行賄人身處國外無法核證,涉案金額人民幣20萬元,但結合審查其原有證言及同步錄音錄像,可以采信其原有證言。我院還通過詢問其他相關證人、調取相關書證,進一步證實了林小楠受賄事實。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啟動排除非法證據調查程序,經審理確認,起訴指控依據的證據不存在非法取證情形,據此作出了一審判決。

寧德市檢察院最後表示,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更要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於我院個別檢察人員違紀違規辦案進而損害司法公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問題,我們真誠向社會各界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時,也歡迎和感謝社會各界繼續對檢察工作進行監督,我們將虛心接受,並不斷努力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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