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公主家在北美的豪宅難道是用人民幣買的?誰知道?
中國外匯交易監管之網越收越緊
就在中國農曆新年大年初五,華人還在喜迎財神的時候,一條最高檢和最高法負責人的講話卻讓很多在美的華人有些震驚。
從現在起:非法進行外匯交易並獲利超過10萬人民幣,將按照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這也意味著大家平時的朋友圈換匯時代要終結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解釋》發布後,很多人都對兩個問題非常關心:
1、什麽是變相買賣外匯?
2、情節嚴重的界限是什麽?
相關負責人作出了詳盡的說明
首先,倒賣外匯行為是指在中國境內直接以現金倒買倒賣個人手中的外匯。
最常見的就是在各地中國銀行營業網點門前倒買倒賣外匯的“黃牛黨“。
這種違法方式簡單粗暴,容易被調查取證,執法機構加大執法力度後很容易控製違法行為。
第二種行為是變相買賣外匯。
是指在形式上進行的不是人民幣和外匯之間的直接買賣,而采取以外匯償還人民幣或以人民幣償還外匯、以外匯和人民幣互換實現貨幣價值轉換的行為。
這一種隱蔽性強,調查取證不易,也是今後最高法和最高檢以及其他執法部門重點打擊的目標。
最常見的情況就是資金跨國(境)兌付。即資金在境內外實行單向循環,沒有發生物理流動,通常以對賬的形式來實現“兩地平衡”。
現在多數地下錢莊的主要業務是資金跨國(境)兌付,導致巨額資本外流,社會危害性巨大。
針對北美的華人,比如你找別人換匯,如果你給別人1萬美元,讓對方將等麵值的人民幣通過支付寶、微信、銀行卡轉賬等辦法將人民幣匯入指定的國內收款賬戶。
雖然這並沒有直接的通過銀行占用每人每年5萬的外匯限額,但是這已經屬於典型的“變相買賣外匯”
任何人通過這種方式完成的非法外匯交易總額達到500萬人民幣,或者非法獲利超過10萬人民幣,將被定性為刑事犯罪,罪名是非法經營罪。
獲利10萬如何界定?
除了華人平日裏托朋友你換給我,我換給你外,也有不少換匯公司專門做海外華人換匯的服務。
要注意的是,雖然獲利10萬或者換匯500萬是個不小的數字,但是在解釋中也指出這是累積數字,所以小額麵值換匯也可能成為刑事犯罪的誘因。
針對第二個問題,最高法和最高檢的解釋更為明確:
1、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二)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特別嚴重”:(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千五百萬元以上的;(二)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情節嚴重的和情節特別嚴重的都屬於刑事犯罪,但量刑會有輕重的分別。
如何正常換匯?
中國加大力度監管,民眾應盡量不要在朋友圈換匯。那麽正常應該如何換匯?
2019年1月1日起,個人換匯額度依舊是每人每自然年5萬美元。
換匯目的不可以用於美國買房子、炒股買基金、也不能買分紅型、返還型的保險。
所有的銀行轉賬,支付寶,百度錢包,微信等轉賬方式都將受到監管。
同時,國內的親戚也要注意:
2019年1月1日起,個人5萬以上交易、20萬以上轉賬,可能受到大額可疑監控。
對於大額支付交易的界定
1、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3、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4、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這個通知已經開始實施。
這意味著:個人賬戶的大額交易及流水異常將接受央行監控管理;這之中,不僅僅包括銀行賬戶收支情況、網絡銀行收支記錄,還將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非銀支付機構的記錄。
今後,我們個人用支付寶或者微信購物消費達到5萬塊錢以上、轉賬金額達到20萬以上,就有可能被列入大額可疑交易進行監控。
華人在海外難免會遇到換匯問題,有些看似平常轉賬交易,如今有可能已經觸及新的法律。
2019年開始,通過境內境外對敲方式買賣外匯的人要三思而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