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再加刑重判,就是在剝奪犯人的上訴權,就是專製特征。

來源: boxhead 2019-01-15 06:37:4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83 bytes)

全世界文明國家法律界的共同習慣,就是犯人上訴,一般隻是駁回維持原判,

沒有再加刑的慣例,即使發現了新的犯罪事實,也不能加刑,甚至判死刑,

這個案件明顯受到中加關係的影響,特別是孟晚舟案的影響,

這樣的加刑是拿法律作政治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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