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錢學森和他的堂兄同時遞交的入籍申請,他堂兄很快批下來,但老錢的申請卻被移民局拒絕了,並下達驅逐令,理由是提供虛假信息。當時美國國防部和加州理工都支持錢學森,為此聘請了當時紐約最著名的移民律師事務所Cooper & Associates和移民局打了5年官司,竟然最後在聯邦法院敗訴而執行驅逐令。即便如此,美國軍方仍然反對法院判決,並上訴以國家安全為由不準錢離境。錢在漫長的上訴過程中,失去了重要研究項目的background clearance,隻能從事一般研究工作,也令他對美國心灰意冷。
至於當時美國移民局為何不顧國防部反對,堅持不懈地要驅逐錢,沒有人知道, 公開理由是錢在入籍申請上弄虛作假。這在客觀上幫助了中國航天事業發展。錢的堂兄倒一直在波音公司工作,他的堂侄就是後來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錢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