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製裁伊朗怎的製起了華為?
美國對伊朗的製裁是什麽,有沒有國際法律效力。現在的世界上美國是老大,所以可以製定任何規則,包括製裁伊朗。但是為什麽也可以用到中國公司身上?是不是符合國際規範,有沒有國際法律效力。即使沒有,那麽為什麽還是美國說了算?加拿大也要遵命,照章辦事,把華為的CFO捉拿歸案。
美國突然逮捕孟薑女,讓我哭泣,哭我長城無人保護;也讓我對流氓美國人格失望,心灰意冷。什麽民主正義,原來就是叢林法則,弱肉強食。首先我自我解嘲,孟薑女不是哭長城那位,而是華為CFO孟晚舟,她哭什麽,哭牢獄之災,哭咱們中國如此厲害了我的國,卻成了美國人菜板上的一塊肉,幾乎任意宰割。現在咱們中國人出國一定要小心翼翼,說不定哪一天美國人把你抓起來也未可知。
美國對於伊朗的製裁,完全是單方麵的沒有聯合國威力的胡作非為。可是自以為是的美國人,頤指氣使,想搞誰就是誰。為什麽美國可以隨便搞中國呢,因為他們擔心中國有可能要篡位,老大的地位。那麽為什麽要華為作為目標,因為華為是中國的高科技一麵旗幟,相當於美國麵書和GOOGLE。搞垮了華為,也就搞垮了中國。實在搞不垮,也要讓你脫層皮,十年也恢複不了元氣。豈不是讓美國更加偉大了嗎?
老實說,我對於我的國的綏靖態度,大失所望。對流氓美國也感到寒心,曾幾何時一個世界警察,真正可以對環球同此涼熱真正的操心,有一貫主持正義的“好名聲”。尤其是在中國的右派心目中,是如此的。現在的美國,墮落了許多。
那是另類總統川普,把美國重塑成一個斤斤計較,自私自利,而且采取了不人不鬼的手段,振人不利己。觀乎外交部今次回應華為事件,遣詞用語比回應中興事件輕許多,不提亮劍不反擊,隻提法理依據。似乎有些一反常態,中方比以往任何時候更冷靜,讓人覺得蹊蹺。
麵對橫行霸道的美國,中方不欲"突發事件" 增加爆發冷戰風險,為什麽此次格外冷靜。背後原因源於中美貿易戰多月,"砲火"開始傷及了中國的經濟發展,政局形勢和政權穩定性。其實美國和中國一樣,也麵臨不小的壓力。因此,中方不想強烈刺激美方,讓90日會談再次受阻。
假如美國財長姆欽沒引述錯誤,中方似乎太大方了,要拋出繡球,以1.2萬億美元的承諾,減少中美貿易失衡,可見之誠意很強。倘若不沉著應對華為事件,中美貿易關係就隻好落入真正的"新冷戰"局麵,不僅不利於中國,可能是一場全世界範圍的"災難"。我覺得中國盡管有些委屈,暫時低調還是明智的。
1。根據網上的資料對伊朗製裁曆史回溯一次。
(1)對伊朗製裁的曆史回顧
美國對伊製裁由來已久。從1979年伊朗伊斯蘭革命引發反美浪潮開始,美國就開始通過國會立法和總統行政令對伊朗實施經濟製裁。除了前文提到的法案外,美國還通過了專門針對伊朗的法律、聯邦條例以及總統行政令等,構築起了嚴密的製裁體係,主要包括:《1996 年伊朗製裁法案》《全麵製裁伊朗、問責和撤資法》《伊朗交易法》《伊朗資產控製法》《國防授權法》等法律。此外,從1987 年到2012 年,美國總統還發布了23 次相關製裁的行政令。
其中,2011 年12 月31 日生效的《2012 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第1245 節進一步規定了對伊朗實施的金融製裁措施,認定包括伊朗中央銀行在內的整個伊朗金融業與洗錢有關,進一步授權總統扣留伊朗所有金融機構的在美資產並對伊朗中央銀行進行製裁,還進一步將總統授權擴展至以下方麵:(A)禁止與伊朗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重大金融交易的外國金融機構在美開立或維持代理行賬戶或轉賬賬戶;(B)對於外國政府擁有或控製的金融機構包括中央銀行,如法案生效180 天後仍從事與伊石油或石油產品進出口有關的金融交易,則除非滿足一定條件限製或獲得豁免,前述製裁措施同樣適用。
(2)適用於外國金融機構的伊朗二級製裁
《2012 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的出台,意味著美國對伊金融製裁具有了二級製裁效果。此前,美國對伊製裁僅約束美國人士;而通過該法案,美國政府把對伊金融製裁擴大到所有外國金融機構,迫使各國金融機構在“加入”對伊製裁行動與離開美國金融市場之間做選擇,以便將伊朗逐出國際金融係統。此外,美國政府根據美總統簽發的行政令製定頒布了具體的聯邦法律(C.F.R.),以對伊朗進行全麵製裁。其中,同樣明確規定適用於外國金融機構的二級製裁。
上述法律法規(以下簡稱為“二級製裁法律”)是外國金融機構在敘做具體涉伊交易時判定合規風險的重要依據,是KYC(Know Your Customer,即“充分了解你的客戶”)審查的核心要件。需要特別提及的是,上述法律條文明確規定,其適用於任何於生效日之前達成的合同及已獲取許可批準的交易。從這個角度看,伊朗製裁是具有追溯力的。故無論是在判定存量交易是否會被OFAC 追溯性懲罰,以及新增交易是否存在OFAC 合規風險時,都應以該等二級製裁法律為準繩,審慎評估,合理規避相關製裁風險。對於無法規避製裁風險的項目,應避免參與,絕不能在明知交易存在製裁風險的情況下故意敘做相關交易。
(3)OFAC 的50% 規則
根據美國財政部公布的指導性文件,任何由一個或多個受製裁實體(聯合)直接或間接持有總計50% 或以上財產或財產權益的實體,均應被視為受製裁實體(“50% 規則”),無論其是否被納入SDNs 名單之上。50% 規則適用於伊朗及所有製裁國別和項目。現舉例說明:假設受製裁實體X 持有A 企業50% 和B 企業10% 的股權,A 企業持有B 企業40% 的股權,根據50% 規則,B 企業將自動被列為受製裁實體。這是因為受製裁實體X 通過持有50%A 企業的股權而被視為間接持有B 企業40% 的股權,加上其直接持有B 企業10% 的股權,受製裁實體X 直接、間接持有B 企業股權合計達到50%。
2。 聯合全麵行動計劃與對伊製裁的解除情況
2013 年,伊朗迎來新一屆總統選舉,主張發展對外關係、緩和與西方國家關係的改革派上台。伊朗與P5+1 國家1 恢複談判。2015 年7 月15 日,旨在解決伊朗核問題的“聯合全麵行動計劃”(The Joint Comprehensive Plan of Action,JCPOA)全麵協議簽署。根據JCPOA,伊朗將通過限製和減少核活動換取聯合國、歐盟和美國對其製裁的解除,主要涉及四個關鍵時點:(1)采納日,即安理會就JCPOA 發布決議後的90 日;(2)執行日,即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對伊朗執行JCPOA 核相關承諾做出核實和正麵評估之日(2016 年1 月16 日);(3)過渡日,即以下兩個日期較早者:采納日之後8 年,或IAEA 認定伊朗民用核項目完全屬於和平用途之日,自該日起歐盟和美國將采取措施中止/ 終止對伊製裁;(4)終止日,即自采納日起10 年期限終止之日,自該日起安理會通過決議批準JCPOA 全麵終止,歐盟和美國終止所有對伊製裁。目前處於執行日和過渡日之間的階段。
在執行日之後,聯合國和歐盟對伊朗的大部分製裁措施得以中止或終止,但美國方麵解除的對伊製裁則十分有限。現階段,美國僅解除了旨在管製與伊朗往來的非美國人士的行為的二級製裁(與武器管製有關的少數幾種情況除外),而約束美國人士的製裁措施(除了與飛機有關的少數情況外)基本沒有解除。有鑒於此,對於非美到了很多限製,比如交易不得涉及SDNs 名單上的實體或美國金融係統。如某交易涉及某一美國人士或需通過美國金融係統劃轉資金,則不被允許。某筆交易以美元計價但以另一種貨幣結算是允許的。考慮到現有規則針對涉伊業務中使用美元有諸多限製性條件,實務中涉伊交易應盡量避免用美元結算。
(3)不得在美國從事與伊朗有關的業務(實際上在這種情況下相關主體會被認定為美國人士)。
(4)在未獲得OFAC 授權批準時,不得出口和轉出口美國原產地商品、技術和軟件(這一限製適用於所有美國和非美國人士)。
(5)盡管美歐各國從製裁名單上撤下眾多伊朗實體,但不少伊朗人、實體和組織仍在相關名單之列(如SDNs 名單),適用二級製裁的非美國人士與該等仍受製裁的實體有商業往來時,仍有受美國製裁的風險。
(6)交易涉及伊朗安保服務。
3。重啟製裁的一係列問題接踵而至。
對於非美國人士而言,參與伊朗項目還麵臨著美國重新實施對伊二級製裁而殃及自身(比如中國)的風險。根據JCPOA 協議,在現階段如果伊朗違反聯合全麵行動計劃,聯合國安理會任何常任理事國均可以重新有效實施製裁,其中自然包括美國的二級金融製裁。對於非美國人士在現階段(即二級製裁被解除的階段)與伊朗被製裁實體進行的交易而言,日後美國如果重新實施二級製裁,該等製裁固然沒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外國金融機構不會因為製裁解除期間敘做涉伊業務而被製裁),但在重新實施之前進行的交易也不會有“祖父條款”的豁免待遇。對於各大國際金融機構,這意味著一旦美國對伊製裁重啟,其在製裁解除期間與伊朗實體開始的交易必須停止,原先達成的協議也不能繼續履行(可能會有一段寬限期用以解除交易),否則其將受到美國的處罰措施。
需注意的是,二級製裁法律對相關交易具有追溯力。這與重啟製裁後美政府對製裁解除期間敘做的交易無追溯力是兩個獨立的問題。例如2016 年1 月16 日美國取消了大部分對伊二級製裁,假設美國在2017 年1 月1 日重啟對伊製裁,A 銀行分別在2014 年6 月1 日和2016 年6 月1 日與伊朗中央銀行敘做了兩筆交易,則A 銀行仍有可能因2014 年6 月1 日的交易而被美國製裁,但不會因2016 年6 月1 日的交易而被製裁,隻要其在2017 年1 月1 日後允許的寬限期內終止其與伊朗中央銀行的該筆交易即不會被視為違規。
2016 年3 月,美商務部曾表示中興通訊因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出口禁令(中興被質疑通過設立子公司采購美國公司科技產品並將其出口至伊朗,違反美國對伊的製裁規定)而對中興采取十分殘酷的製裁,設置出口限製。美商務部經調查還發現了中興內部的指引性文件,詳述中興應如何繞開美國對伊朗的出口禁令。
今年3 月21 日,在中國政府多次協調斡旋之下,美國商務部宣布,暫緩對中興的製裁直到6 月30 日,到期後有可能重啟製裁。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興的製裁措施是在美國取消對伊的二級製裁之後(即在執行日之後),針對的是中興的存量交易。也佐證了二級製裁法律的追溯力。即使中國政府出麵交涉,習主席親自打電話給川普,美國最後還是施行巨額罰款。現在的中興,可以說是大傷元氣,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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