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視評很可笑。原因。。。。。。

(1)怎麽知道波音上沒有中國的專利呢?波音在天津設立了工廠,他們沒有使用中國專利的可能嗎?

(2)如果美國和加拿大有逮捕孟晚舟的合理理由,為什麽不能公開向世人說明呢?

(3)有什麽證據能說明王丙中在台灣搞地下組織是在中共的支持下呢?有證據嗎?請拿出來。難道就因為在他家中有一些人民幣的原因嗎?

(4)按照法律無論什麽人違法隻有在被告人不應答法院拘提的要求後才能實施逮捕。請問加拿大或美國法院有發出過對孟晚舟的拘提的信件嗎?

(5)按照國際法在逮捕外籍人員後必須在第二天通知大使館。加拿大有通知中國大使館·嗎?為什麽沒有?

(6)當年美國和中國建立外交關係時承諾逐步減少對台灣的武器。請問美國做到了嗎?

(7)視評的主講人試圖告訴大家中共現在為了解決中美貿易戰放軟了,希望盡快解決貿易戰的問題。但我們看到的是如果想放軟身段想解決貿易戰的問題,完全可以不理會孟晚舟的事件。隻要推說是民營企業自己的問題就可以了但事實並沒有。對於中國來說一個民營企業隻是非常小的事情。另外我也看不出中美雙方同意90天的談判期就能說明是中國放軟的標誌。有人能拿出證據說明中國大陸求美國給與90天談判時間嗎?即使退一萬步說就算中國大陸想這樣做為什麽美國會同意呢?

最後勸說一下視評講述人不要把美國人想的強大無比,美國的武器上不可能有別國的專利(特別是中國大陸的)這是你自己的判斷而已。美加的法律都是公平的也是你自己的斷定。在這樣的基礎上闡述問題你能說自己公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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