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討論台獨時,幾位網友提到台灣的公投。這裏聊聊台灣公投。
通常,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公投是當某件大事,當局因各種意見相持不下,不能議決時,才來交由全民公決。公投之後,就得照公投結果執行。比如英國脫歐。英國脫歐公投的結果雖然與保守黨的預想相反,但是政府還是按公投結果推進脫歐。即使後來民意有反悔的現象,也沒有舉行第二次公投。最近英國首相提出的脫歐協議,頗有異議。但是,梅姨堅持這是按公投的精神作出的協議。
來加拿大二十年,沒有過一次全國公投。總之,公投是一件很慎重嚴肅的事。
可是在中國台灣,公投就是一種兒戲。事無巨細,動輒公投。
這次選舉就外加了十項公投。一次十項啊!本人孤陋寡聞,就不知世界上哪個國家或地區有過一次十項公投的先例。
公投一些什麽呢?
其中有,「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誌教育?」、「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這樣的事,議會都決定不下,拿來公投。
最奇葩的是東奧正名公投。要用台灣的名字,而不是中國台灣的名字參加東京奧運會這樣的國際體育賽事。下麵有貼說沒人注意。其實東奧會明確表態,如果改名就不能參加。台灣當局也表態,即使公投通過,也不會運作。
一件不能由台灣當局決定的事,公投了也不準備執行的事,也拿來公投。這是將公投降格為媒體的網上民意調查之類的東西。台灣的公投就是當局在作一場奇葩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