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發動的“文化大革命”,主要目的就是進行以反對資本主義為目的的大規模的階級鬥爭。在強烈的政治運動中,很多地方的個體、私營經濟當作“資本主義尾巴”而被破壞。“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很多地方取消了農村的集市貿易。不顧生產力發展水平,大搞“窮過渡”。把生產隊的多種經營,農民從事的飼養、編織、采集、漁獵等家庭副業統統說成是資本主義尾巴,強迫(或者強迫自願)“割掉”。把自留地說成是資本主義的複辟地,強迫社員搞“三獻一並”,獻自留地、宅邊地、自有果樹、,並隊升級。在一些地方把小隊核算改為大隊、公社核算,實行從小集體向大集體過渡和集體向全民過渡,使我國農村的所有製形式越來越趨向單一化,嚴重地挫傷了農民的積極性,破壞了生產力的發展。
農業學大寨運動也帶來一定不良的後果。在“文化大革命”中,為適應“左”傾路線的需要,大寨及大寨所在的昔陽縣不斷地變革生產關係,搞“窮過渡”,不斷地“割資本主義尾巴”、“堵資本主義的路”,大搞所有製升級,取消農村私有經濟成分。“文革”初期,昔陽就在全縣實行了大隊核算,後來又在大寨公社實行公社所有製,大寨代表人物還想搞全縣的全民所有製。他們不僅把自留地、社員的家庭副業都當作‘資本主義尾巴’割掉了,還進一步發展到“批判集體經濟內部的資本主義”,限製社隊工副業,扼殺多種經營,取消集市貿易,阻止社員互通有無,堵塞城鄉經濟交流。由於農業學大寨是當時的口號,所以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