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兩天前,10月22號,
中國的銀行們都在已是霜降的天氣下瑟瑟發抖,
多家銀行在麵對眼前這張由國家開出的罰單時才意識到,
原來這次的嚴打並沒有開玩笑。
就在兩天前,
中國建設銀行一分行被罰款419萬元,
光大銀行廈門分行被罰134.85萬元,
渤海銀行天津分行被罰324.48萬元,
同樣被罰的,還有
南洋商業銀行(中國)上海分行、交通銀行金華分行、中國建設銀行福清分行、光大銀行廈門火炬園支行、渤海銀行天津濱海新區分行、招商銀行濟南分行、中國銀行威海分行。
中國建設銀行、中國招商銀行、中國交通銀行、中國銀行…
這些舉國聞名的大銀行紛紛沒有逃過被罰款的命運,
建設銀行被下令嚴整銀行建設,招商銀行因違規生怕被招安,
交通銀行則趕緊把罰款通交,
中國銀行發起了深刻的反省…
而這一切的始端卻是一則國家之前就執行的規定,
隻是很多人都自以為是玩笑,執行力並不會那麽強,
可是現在,他們麵臨的,
是國家的再一次嚴打!
2018年10月22日,
中國再次出手嚴查各大銀行!
嚴打違規外匯海外買房!
外匯海外買房!
海外買房!
買房!
上述銀行皆未曾核實用戶外匯用途,也未及時核實外匯使用時間,
所以,才遭到了國家罰款!
而這些“僥幸”逃過追蹤的外匯者,
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裏可能被追查。
在這些人中,截至目前為止,
已有3人通過地下錢莊將資金匯至境外買房、4人因分拆逃匯被罰,
其中,香港籍陳某非法買賣外匯案的罰款最高。
據介紹,2015年1月至8月,
陳某為實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目的,
將1700萬元打入地下錢莊控製的境內賬戶,
通過地下錢莊兌換外匯匯至其境外賬戶,用於購買境外房產等,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
被處以罰款153萬元。
而禁止使用外匯做外海房產投資的政策,
已經不是一個新政策了,
早在一年多前,
這個規定就開始實施了。
這幾年來,華人利用換外匯在海外購置房產的例子還是蠻多的,
僅在悉尼,在許多樓盤開盤的展廳裏,
你可以看見不同性別、不同年齡段的中國人在排隊買房,
在冗長的隊伍裏,中國人占了大多數,
你很難在黑壓壓的人群中找到白皮膚的當地人。
看到這個景象,國內的小夥伴就很奇怪了,
這些人是如何有這麽多錢去國外大手大腳買房的?
看到國內的小夥伴這麽奇怪,
外匯局也很奇怪,
我的政策都實施了一年多了,
說好了不給用外匯購置海外房產,
怎麽總有那麽多人不聽話呢?
於是乎,外匯局決定,
再次安排人手,
開始嚴打外匯海外購房現象!
國家外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個人購匯不得用於海外購房,
因為個人海外購房及投資屬於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並且強調:
“一直以來都不能做”。
中國的外匯政策中明確提到:
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外匯局還指出,
當前我國資本賬戶尚未實現完全可兌換,資本項下個人對外投資隻能通過規定的渠道,
如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等實現。
除規定的渠道外,
居民個人購匯隻限用於經常項下的對外支付,
包括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購買非投資類保險以及谘詢服務等。
可見,要是想用外匯進行海外投資,
首先,你的投資項目得是符合規定的,
可惜房產不在規定範圍內。
又由於現在越來越多的人依拿著外匯在海外買房,
外匯局表示實在看不下去了,人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你們連想對策的功夫都懶得下,
嚴打!必須嚴打!
於是,就在前兩天,國內便徹查了多個銀行的外匯信息,
果不其然,許多銀行根本沒有按規定弄清楚外匯的走向,
他們不知道人們換來的外匯用於了哪些方麵,
也不知道這些外匯究竟何時被使用,
於是,外匯局表示,
罰!狠狠地罰!就從銀行開始!
僅僅一天時間,在被審查的6家企業和7家銀行中,
就發現了20個外匯違規買房案例,
這幾家銀行和企業都被給予了不同金額的處罰,
同時,外匯局表示,
下一步,
就是嚴罰違規使用外匯的個人!
什麽“地下錢莊”、“螞蟻搬家”,
統統查個底朝天,
先查後罰!
通過地下錢莊、“螞蟻搬家”等行為進行外匯違規操作,
是央行、外匯局等此次打擊的重點。
外匯局工作人員透露,
這樣的嚴打通報會逐步常態化,
這樣的外匯審查也會大大加大頻率,
讓那些用外匯違規買房投資的人無處可逃!
另外,外匯局將繼續保持檢查和處罰力度不變,
並持續對外匯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高壓打擊。
接下來還將嚴厲打擊構造虛假交易、欺騙交易以及逃騙匯、非法套匯行為。
也就是說,外匯局將即日起,
在查處、通報違規案例方麵卻越來越頻繁,
並且打擊手段更具現代化、信息化,
懲罰手段也將越來越嚴厲,
保證查到一次讓你終身發抖。
外匯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外匯局會持續拓展數據來源,加強非現場檢查,提高信息化水平,
運用大數據手段,
提升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水平。
當然,本次的嚴打重點不僅僅是違規購房這一塊,
就在上周,中國外匯局又把互聯網金融查了個底朝天,
並下達了
《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這一新規!
互聯網平台外匯受到控製
什麽是互聯網平台呢?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所接觸到的支付類App、第三方支付平台都是互聯網平台,
在外匯局眼中,
他們統稱為互聯網金融…
前幾天,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了《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
規定中明確寫道:
客戶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以外的從業機構應當在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據悉,
此規定旨在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
但是這則規定的實行必然會影響到在海外做生意的生意人,
同時也會影響到在海外留學的留學生…
對澳洲從商人士來說,
雖是已經移居澳洲,但避免不了和國內依舊存在資金往來,
若是通過互聯網平台往來,
那麽,
這一類生意人就要開始注意匯款方式了!
從2019年1月1日開始,隻要是單筆或累計交易超過5萬人民幣,或者1萬澳元的,
交易後5個工作日內都需要機構報告。
若是違規,
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澳洲留學生而言,
最受影響的部分就是生活費和學費了。
在此前,許多父母給孩子匯款時,
為了方便或節省手續費,
會使用第三方平台進行轉賬,
隨後再讓孩子在澳洲境內進行個人換匯。
然而,在這項規定出台之後,這樣做的風險則大大加大,
外匯局完全有理由相信,
你家在洗錢!
在此之後,匯學費或生活費最保險的方式又變成了去銀行匯款,
這樣…
才能有理有據地“擺脫罪名”。
許多剛剛到澳洲的人們還不是很清楚匯款的要求,
下麵,我們就來回顧一下以往的匯款規則。
外匯管製規定
重中之重:
每人!
每年!
隻有5萬美元的外匯額度!
並且從2017年1月1日起,
無論你是在銀行櫃麵還是通過網銀、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辦理購匯,
均需要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
明確填寫購匯用途。
申報單上對個人購匯用途做出了詳細分類,
每個大項後有三四個小項均需要填寫!
例如,因私旅遊,
要填寫預計停留期限,
目的地國家,
預計進外停留期限,目的地國家、地區。
如果是境外留學
要填寫學校名稱、
留學的國家、年學費金額和年生活費幣種、金額。
探親
需要填寫包括預計境外停留時間、目的地國家、
境外親屬姓名、與境外親屬關係四項。
境外就醫
要填寫停留期限和境外醫院名稱。
值得注意的是,
在填寫購匯用途時,需要填寫“預計用匯時間”,
預計使用購匯資金的日期。
個人一次購匯存在多種用途的,應按金額從大原則填報。
如果你的個人實際用途不在《申請書》明確列明的八項購匯用途項目之內的,應勾選“其他”項,並詳細說明交易對方名稱、具體購匯項目、交易所需金額/幣種等事項。
而在個人購匯申請書中,
也明確了購匯“六不得”!
這6條禁令:
1.不得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
2.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拆購匯;
5.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6.不得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莊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
重中之重:個人購匯不可以用來個人海外購房、進行證券投資和購買個人保險等!
這是斷了多少指著海外投資發家致富人的路呀!
新增
嚴格打擊違規非法資金外流:
外管局發言人指出:
根據G20和國際協作有關原則,各國需在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應對稅基侵蝕等方麵加強合作配合,需要進一步增強金融交易的透明度,提高數據統計質量。因此,有必要提升我國國際收支統計質量,包括加強購匯真實性審核、細化支出分類等。
對於存在違規行為的個人,
外匯管理機關依法列入“關注名單”管理。
而如果被列入“關注名單”,
個人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
根據第39條規定,
發現以欺騙手段將境內資本轉移的,
由外匯管理機構調回外匯,
並處以逃匯金額30%以下罰款,嚴重者處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根據第42條規定,
違反規定攜帶外匯出入境的,由外匯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金額20%以下的罰款,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海關予以處罰的,從其規定!
同時依法移送反洗錢調查。
如果違反規定辦理個人購匯業務的,
相關信息將依法被納入個人征信記錄。
此舉也是國家彰顯嚴厲打擊非法地下錢莊、非法海外資金外流的決心和態度!
為了加大對洗錢、腐敗等犯罪活動的監測和打擊,
外匯局與央行聯手,
再次強力打擊外匯海外購房行為!
多家銀行、幾家企業以及個人全部被抓現行罰款!
要買房的朋友們,
在更嚴的政策下達之前,
請在合理範圍內溫柔購房
不但嚴打,中央還發行了《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
對澳洲從商人員和留學生產生了影響。
總之,合理合法的使用外匯才是最安全的方法,
無論多富有,跟著政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