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什麽都可以扯上到政府的不是。

汽車上人行道,就是一個快速發展的社會初始管理不善,現在就不允許了。小販在路邊賣東西也幾十年了,以前沒事,現在有了新的行政規定,完善管理,有些衝突也基本屬於管理失誤,到你這裏就成了對平民的欺壓,真是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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