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警察就算累死,隻要證明劉強東犯罪就值得。相反,如果他們擺了烏龍的話,京東就可以反訴。
還是我在讀研究生時,美國警方發明的這個“who is in jail list”,還報道過這個明單確實有減少犯罪率的作用。但是,上了這個名單的都是被定了罪服刑或已經服滿刑期的人員。一個人剛剛被抓還不能定罪,把他的名字照片都泄露出來,造導致他公司的股票大跌百分之十。一旦定不了罪他還不告你?
這個案子還有很多看點和疑點。可以說,劉強東坐在空酒瓶堆後麵的那張照片會令很多人反感。但是,就案子本身來講,目前還不知道警方有什麽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