韜光養晦的提法也有問題

韜光,即收斂光芒,引申義為避免拋頭露麵;養晦,意思是隱形遁跡,修身養性,引申意為隱退待時。

先說更糟糕的做法,及韜光養晦的反義詞:鋒芒畢露,那就是二戰中日本和德國的做法,也是冷戰中蘇聯的做法,其後果不用多說了,世人皆知,乃前車之鑒。

不幸的是,19大後的大吹大擂就是鋒芒畢露,很不識時務,結果遇到了大麻煩,剛發生的事,有目共睹,也不用多說了。

那麽中國宣傳部門為何要這樣做呢?

1. 高層好大喜功,飄飄然

2. 激發凝聚力,鼓舞士氣

3. 宣傳口號,推動工作 (此為在行政治國模式下最能接受的理由)

就算宣傳部門是善意,對外沒有敵意,也很容易引起上上下下自我膨脹,浮誇冒進。更糟糕的是被外國誤解,引起敵意和各種對抗,引火燒身。

再來說韜光養晦本身,它其實很接近另一個更加直白的俗話:扮豬吃虎,都有暫時隱忍,迷惑對方,等強大之後再隆重登場,一統天下的意味。

這種不是內部文件,不是機密的東西一當提出,全世界都能看到,聽到,無異於大聲向全世界宣布:我現在假裝弱者,等我身強力壯的時候再來收拾你們!比沒說還糟糕,弄巧成拙,事與願違。不要低估西方漢學家,中國通的中文水平和觀察能力。

所以,當初韜光養晦的提法就是個錯誤,至少是用詞不當,詞不達意。其實鄧小平的本意更多是說中國實力不夠,是發展中國家,不要拋頭露麵,牽頭,招惹,而應該踏踏實實地發展,但韜光養晦給人一種陰謀論的感覺,提法欠考慮,不夠準確,有不良的副作用。

因此,不要再提韜光養晦了,不要因為鋒芒畢露吃了苦頭而重提韜光養晦,那是錯上加錯,一錯再錯,越描越黑!回不去了,也不該回去了。

長遠地看,中國需要的是豁達,包容,要靠道德,法製,文明,進步,環保,和諧這些理念來發展自己,並贏得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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