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傾向於相信法院的。那些多數涉案者多半本來沒覺得這是個多大的事,以為交些罰款就了了。但為什麽法院不多做些事?假 B超的來源及緣由不難查,有字跡和持有人在那呢。以中國警察的能力,不可能查不出來。湯與她父母的親子關係也與案子密切相關,畢竟若湯父不是湯的生父,這個案子雖然惡劣,但也就不算泯滅人倫。一個親子鑒定不難吧?質疑這案子假的人們想一想,湯跟她母親說自己懷孕了的時候,她父母的反應是正常父母該有的麽?她父母想的是趕緊把孩子弄回家,息事寧人,為此不惜使用暴力。正常父母應該想的是找學校,警察弄明白事情。湯在小學時頻繁的轉學也是個旁證(轉學 6次!)。一個小村子,轉來轉去的,就是為了讓孩子跟學校,老師,同學都不能足夠親近而說出些不該說出的話。我的看法是,湯母弄個假 B超是想把孩子騙回家收拾。孩子真回了家,恐怕是入了地獄了。這事反而是她幹父母的反應才是對的。報警!
我相信是有一定程度的刑訊逼供的。但惡人自須惡人磨。有些大惡者(比如湯父)不打真是不會招的。古代的刑訊製度不是沒有一點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