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轉過一貼,其中提到中國藥監的現況。再簡述一下。
中國的藥監是2011年通國WHO評估的。這是中國疫苗生產企業申請WHO產品預證書並進入國際采購渠道的基礎與前提。在一些軟指標上,與國際“通行水準”有一定的距離。有一定的提升空間。
這次的長春長生的問題,都是藥監部門發現處理過的。對於處理的輕重,可以討論。
有人叫囂要給習李安一個瀆職罪。請問,犯罪事實在哪裏。如果這些人住美國,看看通俄門的例子吧。
還有人質疑 “當年管三鹿的人,2018年還在管疫苗 ”。三鹿事件是揭露於有人受到傷害之後。而長春長生的疫苗的問題的發現是符合WHO藥監流程的。是揭露於有人受到傷害之前。這個說明,這個主管在新的崗位上有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