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論六四“天安門母親”
二十九年了,每到一年的這個時候,這幾個老太太就會被某些幕後敵對勢力利用綁架,被左右著蹦出來折騰一下。
她們難受,我們非常理解,誰死了兒子會不難受呢?
為了幫助她們早日擺脫這種“難受”,我們以最大的誠意,盡到了最大的努力。我們幾次三番和她們談判,溝通,同意在經濟上給予她們一定的照顧和幫助。她們的兒子不能贍養她們,我們給她們養老送終。人死不可復生,這已經是最佳的解決辦法了,是黨和政府“法外開恩”了。我們同意給她們的那些照顧和經濟利益,已經使我們愧對死於朝鮮戰場的烈士的親屬,愧對長眼於麻栗坡山崗上的為國捐軀的烈士的親屬。
以她們兒子的死因,她們本來不配,但我們還是同意那些待遇,我們難道還不夠仁慈嗎?還不夠仁至義盡嗎?
但她們並不滿足於單純的經濟補助,她們還提出了法律要求和政治要求。具體地說,她們提出了“三大條件”:一曰真相,二曰問責,三曰賠償。所謂“真相”,就是政治要求,所謂“問責”,就是法律要求,所謂“賠償”,就是法律意義上的經濟要求。
請問這是什麼條件?這是一個死了兒子的母親能提得出的合理條件嗎?這完全是大兵壓境,兵臨城下的“最後通牒”麻!這些條件的實質,完全是內外敵對勢力中政治“高人”的籌謀和“傑作”!可是現在的情況是我們蒸蒸日上,敵人氣息奄奄,我們會接受他們的“城下之盟”嗎?這又不能不讓人懷疑她們背後的那些政治“高人”其實是些政治草包。
當初,我們是基於同情和仁義與她們接觸,希望和解,但隱藏在她們背後的敵對政治勢力操縱她們,要敬酒不吃吃“法”酒,仁義不要要“真相”,補助不要要“賠償”,同情不要要“問責”,政治不講講“正義”,所以,我想是到了打開天窗說亮話,把她們及她們背後的勢力所提出的所有這些“訴求”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一古腦兒攤開來辯論一番的時候了。
首先,你們不是要“真相”嗎?
我們認為,不搞清楚“事實”,“真相”就無從談起。
“八九六四”的事實是什麼呢?
事實就是當時國家處於緊急狀態,必須實施戒嚴;
事實就是中央政府已將《戒嚴令》布告天下,廣而告之,三令五申,要求所有學生市民及無關人員撤離解放軍進城路線,撤離天安門廣場,回歸各自學校,單位,家庭和居舍;
事實就是絕大多數學生市民都安全撤退了,但仍有少數死硬分子受到敵對勢力的操縱和挾製,對中央政府和戒嚴部隊的命令置若罔聞,並且打砸軍車,殺害並縱火焚燒執行戒嚴令的和平官兵,搶奪他們的武器,暴力抗法……
這些行為,請問,在哪個國家不是犯罪?你們敢不敢在把“自由女神”圖騰搬來天安門的米國試一試?
上述事實背後的“真相”又是什麼呢?
《水滸傳》楊誌賣刀的故事大家都讀過,雖然楊誌失手殺死牛二是“事實”,但“真相”卻是牛二自己找死,逼楊誌殺他,害了楊誌,楊誌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就“六四”而言:
真相就是柴玲吾爾開希等人在美國人的操縱下蓄意製造流血事件,圖謀顛覆國家政權,顛覆社會主義製度,建立受美國人操縱的殖民地政府;
真相就是以美帝國主義為後臺老板的海內外敵對勢力把涉世不深的天真學生當槍使,蓄謀製造了這次流血事件,他們才是幕後的黑手,才是真正的元凶。
“事實”有了,“真相”也有了,“問責”的對象不就水落石出了嗎?
首先,你們的兒子們充當了美帝國主義及以柴玲吾爾開希為首的海內外反華勢力顛覆中國的炮灰和人血饅頭,喋血天安門廣場,你們如果要問責,是不是應該首先向他們問責?
其次,你們作為家長,生死關頭沒有管好你們的兒子,視中央政府和戒嚴部隊的命令為兒戲,難道不也要承擔一部分監護責任嗎?所以,你們是否也應該向自己問責?
第三,你們的兒子們雖然智商上“幼稚”,但年齡上已屬成年,應該預知無視《戒嚴令》並與戒嚴部隊對抗的後果,他們是否也應該為自己選擇的行為承擔後果和責任?
當然,人死責滅,他們的“責”自然無法“問”了,但蓄意製造流血的紫玲是否應該首先成為你們“問責”的對象?
我們跟你們講仁義,可是你們偏不領情,要講法律,要講正義,甚至在後臺老板的指示下要論政治。
好吧!法不容情,隻講是非,不講正義和情理;政治,則隻有對錯,沒有正邪。所以,我們也隻能這樣講了:問責,找柴玲;賠償,找唧唧喳喳為你們發聲的後臺老板美國政要;真相,請你們捫心自問。
還是那句老話,能用錢擺平的問題都不是問題。要錢,我們可以援助一點;要“真相”,要“正義”,要“問責”,要“賠償”,你們恐怕找錯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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