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費合理合法的前提是黨和政府是媽媽大救星。人民能吃飽穿暖上學留學都是黨的恩賜。人民是欠黨的,要感恩回報。然而表麵上又說,人民是當家作主的。起碼,財富是人民創造的,不是政府創造的。政府是必要的魔鬼,服務於人民的需要。
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政府隻是過手管理,沒有任何恩德,反而有服務態度和水平問題。當初的大學教育是精英教育。是取所有人的重稅,而隻福利於少數人。這個政策,法律,契約並沒有得到人民的背書。是強加給人民的。而且中國在教育上的投入比例是世界上最低的國家之一。取之於民多,用之於民少,中間的大幅度差額哪去了?
退一步講,政府的確被人民授權,實施金牌教育。少數得到教育的人有更多回饋的義務。那麽也不應該是強製性的。應該是有可選擇的不同路徑的。但是沒有。而且不是在進大學前就明確的法規契約,而是事後追加的。是八九以後追加的。為什麽追加?路人皆識。是單方麵的強製,不是契約,是綁票。是車匪路霸。為什麽呢?因為收回的這些錢,去向還是不明。
時至今日,變本加厲。中國依然是世界稅賦最重的國家之一,依然是教育投入最低比例的國家之一。上學幾乎變成了全自費的事情。這樣總該不再收留學綁架費了吧。依然是有的。比如外匯管製的各種折騰。
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無代表,不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