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新紅亦知,指出,用資產階級的憲章精神,用妥協,用社會契約,
推動社會進步,才是社會整體進步的辦法。
極端的以奪取政權為目的,以消滅敵對勢力為手段的無產階級思維方式是
很難取得民主,法治,和自由平等的社會共識建立。
現在關鍵的問題就是,中國有獨立存在的自由資本和資產階級嗎?
有點點,但太弱小,不足以用憲政,用民主和平手段遏製獨裁和
公共權力的私有化,權貴化。
不管怎樣,郭七條的不反習,不反華,隻針對極端的盜國集團,
似乎是對的,因為用妥協鬥爭的方式,不是為了一次一個人的勝利,
而是建立未來中國政治鬥爭文明進步的機製。
簡單明了地說,給鄧小平翻案的機會,也給江青四人幫翻案的機會,
相互節製,相互監督,對全體國民才是最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