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有製社會的剝削、掠奪,公平公正與貧富差距
公有製並沒有消除雇傭關係。公有製用公有權力集團對人的雇傭,代替了自由產權製下企業對人的雇傭,用一元化的雇傭關係,取代了多態化的雇傭關係;
公有製沒有消除壟斷。它以公有權力一元集中、壟斷取代了多元、多中心的大小財團壟斷;
公有製也未消滅剝削。公有製下的雇傭關係缺乏雇主競爭,勞動者缺乏雇傭選擇餘地,地位非常被動,對剝削缺乏抵禦和逃脫手段。公有製下,自主財產權保障的缺乏,使民眾其它廣泛的權力自由也得不到有效保障,麵對不受約束,沒有製衡的公有權力,他們沒有討價還價的權利和餘地。公有製社會必然是剝削深重的社會。
經濟上的公有製必然和政治上極度人治化的極權專製並存(參考《非深度解構公有製》一文),是法外途徑泛濫,法治程序無法被尊重被保障,司法被人為權力操縱的社會,是特權極度猖獗,民權極度萎縮的社會,援引第四小節的分析可知,公有製社會必然是遠離公平公正,貧富差距缺乏約束的社會。
人性是自私的,權力有優先滿足自身欲望、需要的本能;人性中的貪婪與邪惡成分,需要權力渠道充分釋放,政治權力缺乏有效限製、約束,和製衡,就會成為罪惡的生產線。沒有權力的製衡就沒有財富的製衡。剝削要有,但剝削缺乏效率,局限太多,滿足不了絕對權力的無窮欲壑,公有製的貧富分化的核心不是剝削的問題,更是掠奪的問題。
公有製是公然掠奪的通行證。一切公有才最合理最正義,“人人”皆作無產者才最正常最高尚。無產者的所有所得應由公有體係來支配,而負責這一支配的隻能是以公有體係代表自居的公有權力。當一切都變成來自公有權力賜與,公有權力當然可以隨時收回,奪走一切。這樣的邏輯讓公有權力占領了道德的高地,公有權力對個人擁有的幹預、擺布、侵犯、掠奪都成了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那麽,這些行為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公然進行了,可以讓人一貧如洗,財空人亡卻大義凜然。
放開了個人擁有,放鬆了私營經濟限製的改革了的公有製雖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掠奪、侵犯的殘暴和血腥,變得較為人性化了,但它直接或間接的,公開或隱蔽的,對公眾的掠奪、侵犯仍普遍地,持續地存在。
公有製的掠奪席卷整個社會,掃蕩所有社會角落,粒度極低,全麵而深入。
公有製以原始掠奪(如泛國有化,三大改造,對商業資本、土地資本的沒收等等)建立公有經濟基礎,並通過後續掠奪(可能存在的手段包括印鈔,土地財政-房地產經濟,高昂的物價和資源使用成本(包括物化資源和產業化了的教育、醫療等服務性資源),沉冗的稅費,股市,社會保障(養老製度,公基金製度等),對私人財產的征收,罰沒,對廉價勞動力的工具性使用等等)維持和鞏固公有經濟。
公有製下的龐大社會資源和社會財富名義上“全民所有”,“集體所有”,事實上由權力集團壟斷、控製和支配,經過權力分配過程,一部分資源、財富為權貴事實占有或私享,一部分成為權貴謀取私利的工具,一部分直接私有化(如通過權錢交易)為權貴名下私產。公有製是變異私有製。一元化單極單中心的權力結構,使得公有製下的財富分布高度集中於公有權貴,發散度非常低。權貴集團與普通民眾之間的財富流動出入懸殊,分布極不均衡。公有製社會財富、資源的集中程度、壟斷程度,貧富差距的懸殊程度,是自由產權社會(私有製社會)所無法比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