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去可以,違反黨的紀律,解除職務。為啥一定要搞個貪汙的刑事罪名?這就耐人尋味了。

這說明了從政治上打不垮對手,政治上的理由都是心裏的小九九,拿不上台麵。隻有刑事罪名,才能讓對手永世不得翻身。

這樣一來鬥爭就殘酷了,從爭權奪利變成你死我活。敗者固然淒慘,勝者也心中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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