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中出現人名就已經是笑話了,更何況還有XX黨永遠執政這種謬論,難道XX黨禍國殃民也要執政嗎

這不是反華是什麽?用腳想也想得出來這是多麽荒謬!!!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