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約束機製仍然存在啊。你不會認為這隻是“共識”,沒有紙麵上的規定吧。看這裏:

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71380/102565/182144/10994167.html

 

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現在好像沒發布新文件改這個規定吧?這個要改,影響可就大了,所有幹部的“進步”方式都要有質的改變。習沒有這個能力做到這點。如果單獨把“總書記”這個職位拿出來說可以無限連任,又明顯不妥。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