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看來20年前的判決沒有什麽問題, 因為是鄰裏糾紛衝突導致鬥毆致使人死亡, 不是謀殺.

判7年不多, 也不算少. 減刑可能有原因.

王家境況比張家好一些, 但也不是什麽權貴.在農村算有點門路的. 兩個兒子都在工作, 有一點小權利.

張殺人的原因: 1,報仇; 2,生活不如意.

中國有殺人償命的傳統認知, 不太區別謀殺和衝突鬥毆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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