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10歲張扣扣目睹有人用凳子砸死母親。凶手,無有法律製裁。後,入伍兩年。浪跡天涯,不知所蹤。2018年大年三十,歸家,給母親上墳。吃過飯。去仇家,連殺三人,一父二子,為母報仇。仇家妻兒,無一傷害。我知道,無數人指責他殘暴。我隻想說:誰把一個十歲的孩子,逼成一個殺手?如果,...被殺一家,不是那麽凶狠用凳子砸死他母親。他,會殺人?如果,殺死他母親的凶手,被法辦,坐牢,槍斃。他,會殺人?一個孩子,長大之後,做一件他該做的事情。母親養育他一場。母親,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和公平。他,就要給母親一個交代和安慰。要不然,生孩子做麽?要不然,為母親做什麽?法律死了,兒子沒有死。我為張扣扣點讚。這是一個兒子對母親的摯愛,這是一個人對法律不公的宣戰。他,放過了仇人的妻兒,可以說,是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
編後語:當個體無法得到法律公平,自然法則,就是最後的正義。無數的張扣扣,就能教會權貴們,放下手中的刀槍棍棒。就能保護自己的母親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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